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这是我国首个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,从明晰各方责任、完善政策措施、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,备受社会各界关注。
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国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坚实防护屏障,能保障医疗权益、减轻就医负担。我国社会保险法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规定,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,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,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。近年来,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不断提高,绝大部分城市已取消参保的户籍限制,但有个别地方仍未放开。这就使得部分在异地就业、居住、上学的人无法在常住地参保,难以享受医保政策的红利。
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重大民生工程。《指导意见》的出台将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,如针对户籍地限制参保问题专门作出安排,要求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、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,这无疑能够保障